感同身受啊!
十几年前俺也有相似的经历,
为移民雇律师,费用超过一辆宝马!
而一个东北姑娘,以申请“政治避难”而成功地
留在了米国!然后嫁给了一老美。
但这位,至今坚决不要成为米国公民,是个
典型的“爱国”小粉红 ... 极具讽刺意味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