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世上,功名、荣誉之类的很难打动我,可是一见到谁的字写得漂亮便垂涎一尺,马上拿来照猫画虎地练习,羡慕人家的书法功底。想想一定和我爸妈没事爱练习写字有关系,耳濡目染之下,我也养成了写字的习惯。因为有爱涂写的毛病,看见各式笔、纸、本之类的办公用品心中会痒,人家收藏古玩,几十年后会是一笔财产。而我的抽屉、柜里住的不过是些分文不值的房客,临到德国前都舍不得丢掉,统统堆在一处,认真地嘱咐家人好生保管,我日后来取,很小农意识。
上小学三年级时,开始练习用钢笔写字,那时的普通学生钢笔多少钱一支我记不得了,只记得钢笔不是便宜之物,若有人不小心把笔摔坏了,可是一件不小的事情呢!尤其是男生,会揪着另一个男生的脖领大喊大叫:“你给我赔!”我妈有时会从单位拿回一些记账用的简易沾水笔尖,我就用它代替钢笔练习写字。笔尖很细小,套在只有毛衣针粗的笔杆上,很不得劲,稍稍用劲,墨水就会滴下来,写不了多久笔尖就会用劈开。到了六年级,使用的钢笔也开始升级,得到一支铁帽的铱金笔,大概值一元多钱,对我们来说也是最了不起的了。我也闹不懂铱金是怎么回事,学生们对铱金都持郑重其事态度,多少沾了点金字,在一切公有制的情况下,能沾金挂银的很不容易,我为自己有支铱金笔感到得意。
文革来了,老爸被关在外地近五年不能回家,五年后再见到我们时,他摸着小弟和小妹的头问:“这两个是谁家的孩子?”那时家里只有我和三个弟妹,姐姐们下乡,妈妈随大学迁到外地,在我这个自由散漫之人的领导下,家中一派零乱不堪,衣物破旧,家具破旧,卫生破旧,把我爸的眼睛都看湿了。第二天,他打开樟木箱,找出以前买的儿童风衣,逼我们四个穿上,然后浩浩荡荡地去了王府井。
那几件儿童风衣是文革前的产物,样式都是苏联的,米色的外料,彩色花格的内料,还有腰带,我们一进百货大楼,就被人们不断地围观,“嘿,看啊,小外国人!”把我们烦得真想钻进一条缝里。我爸怎么想的我不知道,他的孩子们被人们围观,或许他觉得很得意?他带着我们在百货大楼穿梭,买了各种生活用品和衣物,他那时刚补发了几年工资,花钱跟大款似的。我们每个人手上都提着东西,开始还很兴奋,后来就奄奄一息了,不耐烦地跟在他身后磨蹭,盼着他快点收兵。
我爸拉着我来到文具柜台,他知道我有爱划拉的毛病,“你选一只钢笔吧。”他对我说。我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柜台里的陈列,太长时间的采购把我对文具的偏爱都磨淡了,我故意挑了一支不是最贵也是第二贵的钢笔,差不多快十元钱啦,反正他也不会给我买,我想的就是快点回家。我爸看了我的选择后,毫不迟疑地对小伙子售货员说:“拿二支出来挑挑看。”
听到他的话,我和那个小伙子售货员全傻啦!十块钱在那时很值钱啊,可以作为一个月的生活费,我爸竟然同意真的为我买下那金尖的钢笔!我兴奋之余带着一些内疚,甚至有些慌里慌张,等我挑好了笔,我爸付了钱,笔进了我的风衣口袋,我隔着布料摸着它,怎么都不太相信,它是我一生中最贵的钢笔!是在我还未成年的时候,我爸爸给的!
从此后,这枝笔就成了我收藏中的上品,我总喜欢带着它,只要是写字,就几乎只用它,用它写出的字就是比用别的好看!几年后,我进厂当了工人,仍旧带着它上班,那时是极左的年代,天天下班后开会学习,能把人烦出神经病来。我坐在角落里,拿着我的笔瞎划拉,抄抄报纸、默写首诗什么的,结果没人批评我不好好参加学习,反而觉得我挺有文化,金笔的功劳也是金的!因为天天带来带去的,一天竟把我的宝贝带丢了!我心疼啊,第一次领教了心疼的滋味,懊悔得只能自己骂自己,自己的气出在自己身上,等于没出一样!每天上班从西郊跑到东郊,车要换好几部,售票员叫我问个遍,我的金笔始终下落全无。
半年后,尼克松访华,中美关系开始微妙转变,是两国历史上的大事,更是我当年的大事,这么大的北京,让尼克松哪里不好参观,偏偏选中了我们厂,上帝要不是我亲戚才怪呢!因为尼克松的到来,全厂大搞卫生,办公楼粉刷一新精神焕发,车间里的沉年油垢清除得一干二净,就连厂里道路都被刮得露出本色,真是用心到了极点!我对中美关系的改善完全不感兴趣,从来都不是站在哪里都可以放眼世界的人。我更厌烦打扫卫生,一堆人拥在那里集体行动,最不对我个人主义散漫的胃口,我机械地跟着大家打扫,领导说扫哪儿就扫哪儿,直到听见有人大声惊讶:“哟!铲出一枝钢笔来!”
立即我飞了过去,抓过来细看,心一下子就掉蜜罐里啦!那真是我的笔!擦去泥土后,不锈钢的笔帽一闪一闪地看着我,看得我眼泪都要流下来了,笔准是在冬天下雪时丢掉的,人们把笔和雪一起清扫到路边,慢慢地就沉进泥土里去了。总听人家描述见到伟大人物时的幸福,我虽然从未见过,当我的钢笔失而复得的那一刻,让我领会了那种幸福和激动。后来尼克松因水门事件下了台,我始终都没有轻视他,他的政府、政策好坏与否,我不太在乎,我只知道如果没有他,我的钢笔恐怕会在地下沉睡不知多少年。从那以后,我出门再不带它了,我经不起再丢一次的打击,我把幸福捧在手心里,全心全意地爱护着。
后来,市场上漂亮的金笔越来越多,我也有能力去承担,可我仍旧死心塌地地守着它。因长期使用,即使是金尖也会磨损,我换了新尖后,那旧的仍旧保存着。笔杆裂了,先用胶布缠起来,实在不行了才去换掉,挑来挑去也配不到原来的本色,那破笔杆也就被当作原装文物收藏了,想想自己的习惯很可笑的。记不清是哪一年了,发生了一件更叫我惊奇的、和笔有关的事情。
那天我在王府井买东西,完事后在那里等电车。王府井那站总是人山人海的,车一来,人就得拿出拼命的精神往上挤,讲文明的话就总也到不了家。挤车是个技术活,最要紧的是事先估计好车来时门的位置,如果门在你眼前开,那上车就容易多了。那天电车没有按我的估计停位,我只好贴着车帮子随人往上挤,车上有个男人一个劲地替我着急,当我挤进车门时,他甚至伸出手来帮忙拉我。我虽然被拉上来了,可一脸的老大不愿意,我又不认识他,拉拉扯扯的有伤风化不是!我板着脸表情严肃,拒人千里之外,可他似乎什么也未觉察,还跟我熟人似的聊上了,闹得我倒有些不好意思,怀疑自己的记忆力或许出了问题。不过他还是觉出了我的疑惑:“你不认识我了,我是百货大楼卖文具的,你爸在我这儿给你买了枝钢笔啊!”
我如梦方醒!我当时只顾看笔,没有太留意他。
“可是这么久了,你怎么还会认出我呢?百货大楼每天出入的顾客太多啦!”我惊讶地问他。
“其他的人我记不住,你可是忘不了的,那时候,哪有家长给孩子买那么贵的笔的,你爸一定特别喜欢你。”
我的心像琴上的弦被重重地拨了一下,嗡的一声颤动着,半天都不能平息。我怎么就没想到那钢笔里更深刻的含义呢?!我珍惜它,因为是金尖的,是昂贵的,至于我爸对孩子的心,我却从未认真考虑。家长对孩子的爱天经地义,好像日出日落般正常普通,孩子享受就是啦。那位卖文具的售货员,却为此印象深刻,以至于那么多年过去了,他竟然能够一眼认出我来,又是在北京王府井大街,一个人山人海的地方,难道是我从父母那里得到的关爱太多了?多得不拿它当回事了?
那枝钢笔一直伴着我,儿子长到用钢笔写字的时候,也要求用它,因为我曾多次告诉他,我的笔是不同凡响的!他试过之后不屑一顾,我们俩对那笔的感情不一样,效果当然出入很大。有儿子以后,自己的时间几乎都花在他的身上,有喘气的时间就听听音乐看本书,字写得很少了,那不再年轻的笔也被冷落在写字台抽屉里。最不可饶恕的是,我出国时竟丧尽良心,没有把它带出来,虽然对家里人叮嘱要好生保管,等我出国几年后第一次回国,还是不见了它的踪影。
现在敲上电脑,用笔写字的时候少之又少,以至于提笔忘字,呆傻的程度与日俱增。尽管如此,我仍旧忘不了我爸当年给我买得那只钢笔,和那位售货员说的话,还有我那不可饶恕的罪行,我死死地抓住旧时的回忆,在往事的流水里漂流,只是再也漂不回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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