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及一下法律

赶人上法庭两种办法。

其一是双方达成协议在一定时限内解决财务纠纷,这个协议详细记录在法庭记录里,哪天付多少。warrant stays till that date. 这期间房东可以因任何违反约定的行为去公证人那里做一个陈述,拿到法庭去申请warrant,

另一种是没有达成合约,法官裁定给房东,当即签发warrant.

无论哪种,

从warrant签发的时候起,而不是房客收到warrant的时候起,这个租约就失效了,如果房东拿了房客的钱,意味着重新建立事实的租赁关系。那个没送出去的warrant,不能用于这个新的租赁关系上。

同样的道理,假如你在warrant签发之后决定继续收留房客,你也只能要求房客交后来的钱而不是以前欠的,因为他现在是新的房客了。除非他自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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